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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体检室拍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1   被阅读1780次

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拍租交易公告

受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定于201711221530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开标5室举办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参考价: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体检室(位于六安市312国道与经三南路交叉口南500米处),建筑面积:168㎡,年租金参考价:61.32万元,租期二年。

竞租保证金10万元,《竟租须知》、《租赁合同》见附件。

二、拍租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7112117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租人资格:需有六安市卫计委出具的“该医院属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符合公安部139号令关于体检医院的要求条件”证明。书面承诺严格按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二)“身体条件”规定开展驾驶人的体检活动,不得从事之外的其他医疗活动或经营性服务。

四、参与竞租应当办理的手续 :

1、有意竞租者,请于2017112117时前(保证金到账时间)缴纳竞租保证金至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缴款方式(户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账号:347280000018010129516)。如竞租不成,保证金由承办拍卖公司通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拍租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租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有关证明文件、承诺书和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须确保到账)于并携相关证件于112214:30分至15:30分到开标大厅现场办理竞租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竟租人竟租成功,即成为竞得人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的竟租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成交价(年租金)、房屋租赁保证金(年租金20%)与竟租保证金之间的差额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开户行:建行六安市政务区支行,账号:34001742208053009238)。

五、本次拍租佣金收取标准

拍租佣金由承租人按年租金标准支付,收取标准为:拍租成交价100万元(含)以下佣金率3%100-200万元(含)的部分佣金率2.5%200-500万元(含)的部分佣金率2%500-1000万元(含)的部分佣金率1%1000万元以上部分佣金率0.5%

六、咨询电话、地址: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64-5150920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 0564-3277337 13637259059

公司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金融大厦1506

公司网址:http://www.ahgspm.com

2017111

  

竞 租 须 知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凡参加本场拍租会的竞租人,就表明已认可本公司《竞租须知》及特别规定所列条款,自愿遵守并受其制约。

二、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竭诚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

三、竞租人资格:需有六安市卫计委出具的“该医院属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符合公安部139号令关于体检医院的要求条件”证明。书面承诺严格按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二)“身体条件”规定开展驾驶人的体检活动,不得从事之外的其他医疗活动或经营性服务。

四、竟租人参加竟租,需持有效证件、有关证明文件、承诺书和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须确保到账)于并携相关证件于112214:30分至15:30分到开标大厅现场办理竞租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五、竟租人须通过本人(本单位)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在2017112117时前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竟租保证金(10万元)。竞租不成功,保证金在拍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竟租人。

户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347280000018010129516

六、本次拍租采用有底价增价拍租形式,由拍租人报出起拍价后,竟租人按照拍租人宣布的加价幅度竟租(允许跳价增叫),直至无人继续加价后,拍租人连报三次最后应价后即落槌成交;一经成交,竟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提出反悔,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不成交。

七、竟租人必须遵守拍租会场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竟租人竞价,不得阻碍拍租人进行正常的拍租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取消其竟租人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竟租人竟租成功,即成为竞得人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的竟租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成交价(年租金)、房屋租赁保证金(年租金20%)与竟租保证金之间的差额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户名: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开户行:建行六安市政务区支行,

账号:34001742208053009238

九、租赁合同期限为二年,第二年租金需提前30日缴纳。

十、注意事项:1承租方须保证医院资质、医疗人员能力满足上述要求。认真开展体检业务,不得与“黄牛”或非法中介勾结,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竞租保证金。

2、承租方应做好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必要的便民利民设施,明确收费,公示上墙,最高价格不超过每人40/次,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3、承租方必须严格落实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相关要求,服从交警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作息时间与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息时间同步。

十一、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租佣金转入拍租人指定账户,领取《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签订《租赁合同》,佣金由承租人按年租金标准支付,收取标准为:拍租成交价100万元(含)以下佣金率3%100--200万元(含)的部分佣金率2.5%200--500万元(含)的部分佣金率2%500--1000万元(含)的部分佣金率1%1000万元以上部分佣金率0.5%佣金缴至本公司账户(单位名称: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314064009300133383,开户行:六安工行皖西路支行)。如竞得人有违约行为,其保证金将充抵拍租佣金及其他费用,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二、本公司在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对拍租方案所作的说明、介绍及技术参数,力求详实,仅供竟租人参考。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